项目 名称 |
适用特高压换流站的灭火系统、灭火方法及特高压换流站等三项专利多次普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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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
2023BTWCJ00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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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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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许可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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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期限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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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标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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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许可的适用特高压换流站的灭火系统、灭火方法及特高压换流站等三项专利多次普通许可”项目专利包含“适用特高压换流站的灭火系统、灭火方法及特高压换流站 ”(专利号:ZL 2020 1 1094069.7)”、“在运特高压换流站的灭火系统、方法及在运特高压换流站(专利号:ZL 2020 1 0573962.1)”、“适用于特高压换流站消防灭火系统的运行控制方法(专利号:ZL 2020 1 0575003.3 )”共计3项发明专利。 2.成交方须按照合同约定与委托方签订技术许可合同并支付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许可合同》。 3.许可期限:3年,自技术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上述标的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凯吉通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凯吉通评报字【2022】第1019号《资产评估报告》,知识产权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565.772482万元,其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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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底价 |
100 万元(人民币) |
交易保证金 |
1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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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 支付 |
成交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技术许可合同》。并根据《技术许可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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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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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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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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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许可标的为发明专利,请各意向方亲自勘验、查询标的,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项目公告、项目附件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3.意向方应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最终成交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成交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催告仍未履行的,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技术许可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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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交方的确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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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许可方式为专利普通许可,满足以下条件的意向方均可被确认为成交方: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递交报价单”的方式进行,遵循“意向方满足报名条件并提交报价单(报价不低于许可底价)即确定为成交方”的交易原则,成交方的报价即为其成交价。 报名材料+报价单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4)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加盖公章); (5)保证金支付凭证(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 (6)该项目报价单(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加盖公章);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方,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遵循意向方的报价不低于许可底价的原则确定成交方。报名材料+报价单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还意向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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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方参与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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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交易保证金 |
意向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交易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0035701),并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6楼635结算室换取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往来结算收据。意向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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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报名材料及报价单 |
1.意向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向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递交报名材料及报价单,具体要求见本公告《四、成交方的确定方式》; 2.接收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99号安徽创新馆3号馆1层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前台处。 注:意向方递交材料时间须在公告期限内的法定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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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定成交方后的相关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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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成交方确定后,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发放《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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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 (1)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交易价款。 (2)成交方自行缴纳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原额原途经返还至成交方账户。 2.因收款人与意向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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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价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6%;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4%;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为0.2%。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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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安徽创新馆3号馆1层,联系电话:0551-6590908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将异议材料移交本项目委托方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成交方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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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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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对许可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tre.com),该公告内容为项目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方具有约束力。意向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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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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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骆晨;联系电话:15155166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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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管飞,联系电话: 0551-65909081 (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99号安徽创新馆3号馆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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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