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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科区〔2023〕13号)《宿州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院科字〔2024〕1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一种氮氟共掺杂蜂窝状活性炭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1.成果名称

一种氮氟共掺杂蜂窝状活性炭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国家发明专利:ZL202210989242.2)

2.成果简介

本发明涉及一种氮氟共掺杂蜂窝状活性炭的制备方法及其应用,属于活性炭技术领域。采用棉浆作为碳、氮、硫源,氢氧化钾作为活化剂,在惰性气体中高温热解后,经过酸洗、水洗和干燥得到产品。此方法操作简单,无需额外含氮氟试剂,制得的活性炭具有高比电容和良好倍率性能,适用于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在三电极体系中,使用6 mol/L KOH电解液,电流密度为0.5 A/g时,质量比电容可达395.5 F/g;电流密度为20 A/g时,体积比电容可达236 F/g。

3.拟赋权情况

专利权许可 

4.成果转让方案

赋予所有权比例:宿州学院10%,陈崇90%

5.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团队成员)名单

陈崇。

二、一种基于水溶性荧光剂的煤田底板注浆防治方法

1.成果名称

一种基于水溶性荧光剂的煤田底板注浆防治方法(发明专利:ZL 2021 1 0396318.6)

2.成果简介

本发明涉及一种使用水溶性荧光剂的煤田探查注浆防治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 制备含荧光剂的水泥浆液;B. 在钻场施工第一分支孔并注浆封堵;C. 在第一分支孔周围施工第二分支孔,钻至三灰区域后倾斜钻进;D. 检测荧光剂并标记位置;E. 根据标记位置和中心分支孔距离确定浆液扩散半径,决定钻进路径或调整第二分支孔位置;F. 根据扩散半径施工其他分支孔。该方法通过荧光剂追踪和倾斜钻进技术,指导底板注浆防治水害,确定施工间距和位置,提升安全性。

3.拟赋权情况

专利权许可 

4.成果转让方案

赋予所有权比例:宿州学院10%,郭艳90%

5.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团队成员)名单

郭艳;桂和荣;洪荒;崔亚利;庆先斌;王化强;赵成洲;赵杰 祁连光;李业;梁展;陈家玉;李晨。

三、电动修枝剪外壳

1.成果名称

电动修枝剪外壳(外观设计专利:202130695106.9)

2.成果简介

利用三维数字化设计技术完成了电动修枝剪外壳的设计,并已经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3.拟赋权情况

专利权转让 

4.成果转让方案

赋予所有权比例:宿州学院10%,李强90%

5.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团队成员)名单

李强、彭贞、高梦迪。

公示期:2024年12月31——2025121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需写出具体、真实的情况,以实名提出异议。

联系人:宋婕 联系电话:0557-2871025 邮箱:szxykycxdhz@163.com

 

 

宿州学院科研处

2024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