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科区〔2023〕13号)《宿州学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院科字〔2024〕1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一种陶瓷灯具生产用陶瓷加工设备(发明专利:ZL202310956670.X)
二、成果简介
本发明属于陶瓷加工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陶瓷灯具生产用陶瓷加工设备,解决了现有凹型模具的粗糙内侧面,导致后续需要对成型胚胎进行打磨和抛光的问题。
三、拟赋权情况
专利权转让
四、成果转让方案
赋予所有权比例:宿州学院10%,叶荣荣90%
五、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团队成员)名单
叶荣荣,许兴海,张丁,王俊杰,段国蓉。
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14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需写出具体、真实的情况,以实名提出异议。
联系人:宋婕 联系电话:0557-2871025 邮箱:szxykycxdhz@163.com
宿州学院科研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