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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合肥网上技术市场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8-01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和《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皖政办〔201640号)精神,加快培育我市网上技术市场,规范和促进网上技术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构建开放共享的网上技术市场体系

(一)明确全市网上技术市场发展目标。按照“开放共享、促进转化”的原则,采取网上平台与实体机构相结合、技术要素与功能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企业、高校院所、科技中介机构等主体加入,构建开放共享的技术市场体系。

(二)完善合肥市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要着力健全平台功能,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电子商务、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在线受理、洽谈、评估、竞价、合同签订以及支付等功能,为技术转移和交易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降低技术交易成本。

(三)培育适应技术交易需要的新型科技服务机构。面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求,培育一批从事技术咨询、中试基地、科技评估及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代理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并充分发挥作用。

(四)丰富网上技术交易内容和方式。鼓励合肥市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和各类实体技术交易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让、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技术入股等各类合法交易。积极发展协议转让、招标转让、竞价交易(含拍卖)、合作开发等灵活多样的交易方式,满足不同市场主体需求。

二、规范网上技术交易行为

(五)建立健全合肥市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工作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网上技术交易工作和运行机制,明确技术交易范围、服务标准、工作流程等内容,推进网上技术交易规范化开展。

(六)鼓励第三方参与技术交易。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参与技术价值评估、撮合交易、合同签订与结算交割等过程,依法订立和履行三方契约,落实三方权利义务,推动技术交易规范有序运行。

(七)落实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加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宣传,对网上交易成功项目及时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落实国家技术交易税收优惠政策,保护交易人合法权益。

(八)建立网上技术市场信用制度。各技术交易主体均需提供实名认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开展网上技术交易的信息评价,鼓励诚信交易,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行为的主体,上报公共信用平台,可予以在网上公布、注销网上交易资格等处理。

三、健全网上技术交易政策保障机制

(九)重视合肥市网上技术交易平台的建设。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发展初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运营商对网上技术平台进行管理。将网上技术交易平台纳入全市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范畴,进行统一管理、考核与奖励。

(十)鼓励各类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市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和支持的企事业单位所涉及的技术产权须进入合肥市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挂牌交易。鼓励在肥高校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技术产权进场挂牌交易。

(十一)发挥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在网上技术交易中的作用。根据科技中介机构在网上技术市场从事交易、服务的业绩进行考核,择优给予新型科技服务机构考核奖励。

(十二)支持网上技术交易项目后续创新。加强各类科技计划与网上技术市场的衔接,对网上技术交易成交项目择优推荐省级技术转移项目。

四、营造有利于技术市场发展的社会氛围

(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网上技术市场跨部门协商机制,加强国资、财政、科技、金融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网上技术市场工作。

(十四)提供统计分析服务。健全技术交易信息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技术交易统计、上报、汇总等工作,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为促进全市网上技术市场有序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十五)培育技术经纪人队伍。开展多层次技术交易人才培训,解决技术经纪人专业知识不足、客户资源少、企业不信任、利益没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提高技术经纪人队伍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