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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首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阅读次数: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2〕1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3〕269号)要求,经通知发布、组织申报、各市审核推荐、形式审查、综合评价、现场核查、诚信审查以及会议审议等程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等11家新型研发机构符合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标准,现予以认定公布。

各地应结合实际,加强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的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给予必要支持。省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基金优先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产业化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新认定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要围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产业一体化,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与产业界、全球创新资源与安徽链接的桥梁作用,助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