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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第一届长三角一体化创新成果展预算评审项目中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1    阅读次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省科技厅关于第一届长三角一体化创新成果展预算评审项目的邀标公告于2019年4月3日发布,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共4家。2019年4月8日下午,我厅对投标事务所的标书实施开标,评标专家严格按照招标规定、资格审查要求、评分标准对标书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事务所作为拟中标机构予以公示:

中标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中标价格: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2019年4月9日-4月1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办公楼421室,联系电话:0551-62613526。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机关纪委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办公楼603室,联系电话:0551-6265937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服务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