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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19-03-25    阅读次数:

 

截止日期:410

  省重大工程在3年培育期内的研发生产设备投入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省重大专项在3年培育期内的研发试制投入原则上不低于0.6亿元。

  省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中的支撑项目应具备产业关联性,建成后有助于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

  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省发改委展开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认定,申报截止日期为410日。

  据悉,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所处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业范畴,产品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中。

  据业内专家介绍,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规划,围绕已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有一批技术水平高的重点建设项目支撑,通过三年左右的建设,有望发展成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的新兴产业领域,可申报建设重大工程;依托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规划,以发展产业为目标,通过领军企业关键技术突破和技术集成,开展工业化试验,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研发试制产品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通过五年左右的建设,有望发展成为重大工程的新兴产业领域,可申报建设重大专项。

  省重大工程在3年培育期内的研发生产设备投入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省重大专项在3年培育期内的研发试制投入原则上不低于0.6亿元。省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中的支撑项目应具备产业关联性,建成后有助于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

  据悉,为充分发挥省“三重一创”政策引导资金作用,对于纳入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的企业及项目不再申报省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